本网讯(审计处)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,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,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推动我校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,切实为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有力监督保障,日前,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,成立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审计委员会(以下简称党委审计委员会)。
党委审计委员会主任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,副主任由校党委副书记和校纪委书记担任,委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。党委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分别由审计处处长和副处长兼任。
党委审计委员会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顶层设计、统筹协调、整体推进、督促落实等工作,具体包括:研究制定学校内部审计改革方案、重大政策和发展战略;研究部署学校内部审计工作;审议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;审议学校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工作报告;审议决策学校内部审计重大事项;审议与审计有关的其他重要事项。
近年来,在校党委和行政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,学校审计工作紧紧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持续加大监督力度,各项审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。党委审计委员会的成立,将进一步助推学校审计发展迈上新征程,促进学校审计工作创造新辉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