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网讯(审计处) 新年伊始,万象更新。3月2日上午,甫一开学,审计处就召开了新年第一次处务会,全体职工集中学习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》(审计署11号令),筹谋新年内审工作。
审计处副处长郑继辉带领大家逐条学习审计署11号令,并详细解读了审计署11号令精神。
审计处处长吴春雷指出,审计署11号令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,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,是指导我们审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。审计处全体成员要结合2018年内审工作,认真学习新的规定,努力达到新的要求,提前适应新的形势,将新的学习成果指导实践,解决不断出现的新的问题、推动内审工作更上新的台阶。